本文转自:人民政协报
本报记者 郭帅
《 人民政协报 》 ( 2024年11月08日   第 10 版)
“美育不只面向部分艺术爱好者和少数艺术特长生,而是每一个学生的基本权益,这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。”近日由北京阳光未来艺术教育基金会、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、贵州省为爱黔行公益服务中心主办的“不要让千万乡村儿童错过美育”主题媒体沙龙上,北京阳光未来艺术教育基金会创始人、理事长杨澜如是说。
“不少乡村儿童因为缺少父母的陪伴与关爱,对生活与爱的关注和表达比较欠缺。”段昉是北京阳光未来艺术教育基金会秘书长,她认为,当前很多孩子存在一系列心理健康问题及安全隐患,“而美育是激发孩子们创造力和生命力,滋养其心灵成长、促进全面发展的一把‘钥匙’。”
“美育是人性的教育,应该成为每个人获得的基本权利。”在乡村儿童美育公益行动网络执委会代表龚瑜看来,对于乡村儿童来说,在从“有学上”到“上好学”的转变中,美育承担着重要角色。
“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美育教育,都可以让孩子在审美和艺术方面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。感受到美的同时,也是建构情感关系的过程,最后回到自我成长,人格独立。”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副教授、北京七悦社会公益服务中心主任卢玮静表示。
“让孩子有自主决断力和对生命的看法,建立与世界的情感关联,用开放的眼光去探索世界,这才是美育的价值。”卢玮静说,这也是目前很多立志于在乡村推广美育的机构正在做的事情。“它并不是工具导向的体系,而是一种回归到人的长远发展的价值体系。”
据龚瑜介绍,从2010年国务院发布《关于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》,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,再到2023年教育部发布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》提出“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,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”,一系列国家政策陆续出台,为高度重视美育并“坚持发挥其以美化人、以文化人的作用”,提供了切实的政策指导和保障。
在新政策出台的鼓励下,越来越多的美育公益项目随之涌现,并在其公益行动中呈现了不同观念的转化方向。如更关注儿童心理健康,更重视挖掘本地资源、以内生力量解决乡村问题,连接更多美育学科发展力量、社会公益力量等等。公益组织在如何支持政府更好落地美育政策方面,也进行了不同路径的探索与创新。
“公益机构具备资源整合的便利性和效率的优势,在推动美育创新实践过程中可以起到赋能、连接、创新的发动组织作用。”段昉说。
美育的内涵与价值,也在这样的探索与创新中,为乡村中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赋予了特殊的意义。
“为爱黔行”公益服务中心发起的“大山里的音乐课堂”,通过为乡村小学建立音乐空间、配备乐器、培训乡村音乐教师、组织音乐嘉年华活动、搭建省市县级行动网络“六位一体”项目模式来推动乡村美育发展,同时还通过互联网直播、短视频传播、户外媒体等多种方式连接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,影响更多的社会大众关注和支持乡村美育。
“用音乐陪伴乡村儿童快乐成长,不仅仅是‘为爱黔行’的事情,包括社会大众、学校老师、社会各界力量都在积极参与这个行动。”“为爱黔行”公益服务中心秘书长詹瑶说。
《乡村儿童美育公益行动扫描报告(2023)》研究显示,一半以上的美育行动者认为最大困难在于经费不足。对此,参与分享的公益机构也表示认同。此外,行动者还面临人才稀缺、团队能力局限、缺乏合作资源等内部挑战,与相关方合作协调困难、在落地层面合力不足难题也长期存在。
但更大的挑战来自认知差异。“美育是一个需要社会多层级、多方面关注、配合和参与的事业。”段昉感慨道,“希望未来有更多人关注并参与美育事业,让乡村孩子在美的浸润中快乐成长,让社会在美的滋养中焕发生机。”